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夯实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基础,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学校教育与院团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建立主要剧种与院校戏曲专业相对应、戏曲人才需求和戏曲教育培养相平衡、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衔接、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戏曲人才培养体系,健全戏曲专业优秀后备人才早期发现、选拔和培养机制及戏曲教育质量评估督查制度,统筹艺术院校戏曲专业教学和展示活动,着力支持基层戏曲院团发展,加强地方戏人才培养,推动形成符合戏曲艺术人才培育规律、适应戏曲行业发展需要的戏曲教育新模式,为戏曲传承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根据《意见》,新形势下戏曲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优化戏曲专业结构布局、完善戏曲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戏曲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院团深度参与实践教学、积极推进招生与用人一体化、建立健全戏曲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搭建平台展示教育教学成果。《意见》要求,各级宣传部门及文化、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发展戏曲教育的主要责任,将戏曲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抓好具体实施,建立督导制度,做好政策落地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加大对戏曲教育扶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戏曲教育的投入、捐赠;建立健全戏曲专业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标准,建设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