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有关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中国原生民歌节是经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文化和旅游部保留的节庆活动之一,每两年举办一届,由文化和旅游部与举办地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参与承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将于2021年9月23日至27日在重庆市举办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举办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活动已向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举办中国原生民歌节活动,旨在展示我国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成果,总结交流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经验,促进全民共享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活动主题
歌唱美好新生活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执行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重庆演出有限责任公司
四、活动地点
重庆市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及部分4A级以上旅游景区
五、活动内容
开幕式、原生民歌展演、进景区演出、专题研讨会、闭幕式
六、展演节目要求
(一)展演节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向社会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二)展演节目以传统音乐类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主,如田歌、山歌、号子、渔歌、小调等。鼓励以师带徒方式同台展演。
(三)在当地广泛流传,得到当地人民群众认可的民歌节目也可纳入推荐范围。
(四)展演节目须提供歌词。
七、推荐要求
展演节目由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推荐,同类项目不得重复,每省(区、市)不超过10组,原则上每组参演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人员),每个展演节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一)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
(二)推荐材料
1. 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报名表(附件1,在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官网下载,需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和扫描版)。
2. 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推荐节目汇总表(附件2,在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官网下载,需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和扫描版)。
3. 推荐节目视频版,要求:MP4或MOV格式,视频分辨率原则上不低于高清标准(分辨率1920×1080),声音保证音量适中,无过爆、杂音等情况。
4. 推荐节目音频版,要求:歌曲码流不低于128Kps,文件格式MP3/APE/FLAC,音质清晰,无卡顿现象。
5. 演出照片或合影3至5张,要求:JPG格式,单张像素精度至少为300 DPI,且每张不小于1MB。
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将以上5项推荐材料汇总至U盘或光盘,邮寄至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组委会(建议使用顺丰速运或EMS邮寄),并通过邮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ZMJCBJL@163.com,主题为“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报送机构”。
八、展演节目遴选
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对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报送的推荐展演节目进行评议遴选,确定参加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展演节目。
九、其他
(一)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具体事宜,由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负责。展演节目、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活动期间参加展演活动人员(不含领队)的往返交通费用由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组委会凭正规机打发票报销,各地参演人员须自行订好往返车(机)票(报销标准:飞机经济舱、动车高铁二等座、火车硬卧、汽车票)。如果超标准乘坐,实际金额超出部分自理。参加展演活动人员(含领队)的落地接待费用由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组委会承担。
(三)组委会为所有获选参加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活动的展演者颁发展演证书,为获选参加展演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颁发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活动证书。
(四)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活动将采取直播、录播、短视频等方式进行公益性宣传推广。参加展演节目的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与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组委会签订《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展演节目承诺书》,授权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组委会有权或许可第三方在印刷品、宣传片、互联网、公众场所等使用提交的所有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
(五)未入选的展演节目不再另行通知,推荐资料不予退还。
推荐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组委会。
邮编:100007
联系人及电话:高颖 010-87930618,13520967170
张敏 010-87930619,18813052843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报名表
2. 2021中国原生民歌节推选节目汇总表
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