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非遗司司长陈通:让古老技艺根植灵魂融入生活
近年来,“非遗”一直是个热词,非遗保护受到国家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也成为大众普遍受益的文化事业。在“文化遗产日”前后,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陈通对如何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如何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如何更好地融入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去做了详细的解读。
问:如何从文化传承的角度理解“非遗”?
答: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传承中华文化,要“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今年初,中央决定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活态呈现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载体,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关系到每一位中华儿女的身份标识和价值追求,有助于维系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是全民参与、惠益全民的伟大事业。
问:在现阶段,非遗保护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保护非遗,要立足于确保其存续力、生命力。要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他们获得收益的权利、创造性表达的权利,为他们提供学习和受教育的机会,努力实现保护传承与改善生活、丰富生活的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
在新形势下,非遗保护工作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秉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新理念,以能力建设为中心,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体系,巩固抢救性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推动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
问:如今非遗保护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您曾提出“精确管理”的理念,如何理解?
答:走向精确管理,需要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指导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但是,精确管理不是“一个药方治百病”,而是要面对不同问题精准施策。例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中,要具体研究哪些项目更适宜认定代表性传承人,或者是认定代表性传承的群体性组织、团体;如何完善社会传承体系,避免将个人作为群体性传承项目的唯一代表或者文化遗产整体等问题。这些是保护事业发展到新的阶段后提出的新课题,需要精准稳妥地提出解决方案。
对于已丧失基本生存环境或条件,实在难以存续的项目,如“船工号子”“象牙雕刻技艺”等,应主要开展抢救性记录;传承基础和条件较好的项目,则需要提高传承实践能力,拓展传承发展空间;可以合理利用、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项目,就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支持并推动振兴;对于宣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却违背保护基本理念,歪曲、滥用文化遗产的现象,则应该旗帜鲜明地予以规范。
问:非遗为什么要融入现代生活,走进大众日常当中去?
答:非遗是民族的文化印记,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乡村和一个街道社区的生活方式。非遗是以人为核心、以生活为载体的活态传承实践。非遗的生命在生活。促进非遗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更加全面地融入当代人的生活,让非遗在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传承。非遗与文物相比,最根本的特点是活态传承。非遗是传统文化在当代生活中的活态呈现,并在传承中不断被赋予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力。因此,在社会结构、生活方式等非遗形成、保持的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要着力推动非遗的活态传承,促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
问:今年3月,国家发布《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传统工艺作为非遗重要类别,有哪些具体的振兴措施?
答:我们将大力推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落实落地,包括继续以传统工艺为重点,推进研培工作,着力提高传承人群传承实践能力、创造创新能力;到今年底,支持设立约15个传统工艺工作站,为老少边贫等地区振兴传统工艺,搭建资源整合和服务平台;建立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并予以重点支持;研究出版传统工艺振兴案例选编,为各地振兴工作提供借鉴参考;建立适宜本地特点的振兴目录,并予以大力支持;开展传统工艺宣传展示、赛事活动,为振兴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