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作者:民族民间    发布时间:2018-10-29

2018年10月26日上午,按照《中共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安排,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简称“中心”)在藏经楼一层会议室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中心兰静副主任(主持工作)主持,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党委办公室黄诗洋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兰静同志代表中心党支部汇报中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情况。兰静同志表示,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警示教育活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安排部署警示教育工作。在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共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雒树刚同志在文化和旅游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和旅游部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按照部党组要求及时制定《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确定10月12日至11月2日为中心“警示教育月”,活动内容包括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开展“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征文和党风廉政讲座活动,组织观看《警钟》警示教育片,排查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扎实落实警示教育工作。下一步,中心将把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为起点,领导班子带头,按照中央和部党组要求,防微杜渐,严肃执纪,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之后,支部委员各自围绕警示教育月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思想汇报。大家一致认为,通过警示教育月开展的系列活动,提高了自身的党性修养,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更加坚定了“四个自信”,警醒自己恪守底线,做好本职工作,保持自身廉洁,做到警钟长鸣。
最后,兰静同志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个方面,深刻剖析自己,要做好表率带头作用,勇于承担第一责任人重担,讲政治、抓业务,促进中心工作整体发展。
       黄诗洋同志指出,中心的警示教月活动开展得很好,通过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将警示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们联系工作实际,深刻剖析自己,将“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一种常态,时刻警惕廉政风险点,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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