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兆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与实践

作者:民族民间    发布时间:2017-06-12

 ——在第六届成都非遗节国际论坛上的主旨发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副部长 项兆伦 

                                                      2017年6月10日   

尊敬的弗朗西斯科·班德林文化助理总干事, 

尊敬的彭萨格娜大臣, 

尊敬的连辑院长,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对出席论坛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以及来自50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文化工作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表示热烈欢迎! 

  在教科文组织支持下举办的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今年已经是第六届。一届又一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和成果,促进了世界各国的经验交流,推动了理念的深化、政策和措施的完善。我们将本届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主题确定为“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意在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今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专门安排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展,对《公约》的诞生和发展,对中国政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和重大举措,作了全面回顾。这期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活动,将世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带进了成都市的社区,让居民们在家门口接触其他地区、其他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深厚魅力。中国传统工艺振兴和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成果展,以及传统工艺技艺比赛,则清晰地传递出一个信息:中国政府尊重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者、传承者的创造性表达权利,关注遗产的传承能给他们带来经济的收益和生活的改善。我们非常欢迎大家踊跃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各项活动。我们也非常欢迎各国的朋友参加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我们愿意和大家一起,把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办成促进对话、交流、合作,分享理念、经验、成果的交流互鉴平台。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展开的。在这种历史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既面临遭受冲击、加速消失的现实威胁,也面临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历史机遇。为此,中国政府把正确应对环境变化、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政策制订的优先方向。 

  我们认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根本的是保护传承实践,保护传承能力,保护传承环境。中国政府主要从六个方面来衡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实践活动是否持续并富有活力;二是基本实践方式,如手工技艺之于某些传统工艺项目,是否得到保持;三是基本文化内涵是否得到尊重;四是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是否得到弘扬;五是相关社区、群体和传承人的保护、传承及再创造权利是否得到尊重;六是传承人群是否得到保持乃至扩大。 

  我们强调,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群体或个人,既是传承者,也是实践者,更是创造者,他们是保护、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重要的力量,他们的主体地位贯穿遗产认定、保护和传承的始终。这些社区、群体和个人在行使保护、传承和发展权利的过程中,应当享有创造性表达的权利,学习的权利,获得收益的权利。尊重持有者和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支持他们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原则。 

  我们注意到,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一部分以手工艺为主要生计来源的传统工艺项目传承人群,面临产品需求萎缩、收入不足以解决生计的困境,致使年轻人不愿学习和传承手工艺,传承后继乏人。为此,我们把努力实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改善生活、丰富生活的统一,提升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不断增强传承活力与后劲,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 

  我们还注意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孕育和发展,与社会文化环境息息相关。中国政府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谨慎处理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努力保持文化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平衡,悉心维护和改善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条件。要尊重当地文化,尊重民族传统,切实防止和纠正不尊重文化遗产、轻视社区文化传统、损害传承人群权利的行为。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回归社区,回归生活,使其在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和传承。见人见物见生活,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理念。 

  我们认为,能力建设直接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时代变迁中的可持续发展。传承人群的传承与当代实践能力,包括对本地区、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认识深度,对相关遗产知识和技艺的掌握程度,进行再创造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也包括在一些项目传承实践中获得相应经济收益的能力。帮助传承人群获得和增强这些能力,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这些年来,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展开,并不断形成新的局面。 

  一是加强政策立法和机构建设。2009年,中国国务院设立了专门的职能机构,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11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奠定了基础。中国各省(市、区)也分别制定地方性条例,设立职能机构。 

  二是开展大规模的调查统计和记录,建立清单制度。1979年开始,中国开展了对民族民间文艺现象的调查,迄今已收集资料约50亿字,出版了《十大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318卷,约4.7亿字。2005年至2009年期间,中国开展了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汇编普查资料14万册,普查资源总量近87万项。在调查基础上,经相关社区申报,专家评审,中国国务院认定了137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各省级人民政府认定了13087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分别认定了1986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和14928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三是制定分类保护政策,保持和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对传承环境或条件发生重大改变、传承面临严重困难的项目,专门组织开展了抢救性记录,记录其核心内容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独到技艺,以利其他传承人学习借鉴和研究,或在适当环境下实现复兴。从今年起,中国政府将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对代表性项目的内容与表现形式、流变过程、核心技艺和传承实践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2017年3月,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计划从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培养人才、加强理论和技艺研究、拓展市场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振兴传统工艺的目标和路径。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订支持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政策措施。我们将用几年时间,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门类都制订出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系统政策体系。 

  四是持续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支持传承实践。去年,中国政府将给予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补助经费由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至2万元,不少地方也相应增加了补助。2009年以来,已支持各地建设了3000多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1万1千多处传习中心,命名了100多个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了153个保护利用设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又规划了219个保护利用设施的建设任务。依托这些展示馆、中心、基地和设施开展的展示、传习实践活动,有效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升了公众的关注热情和参与感。这些传承实践跟各地丰富多彩的民间习俗活动一起,日益成为社区文化的浓郁风情。中国政府专门安排资金支持数百种传统戏剧的创作和演出,相当一批传统表演艺术项目及传承团体获得新的生机。中国政府支持各地广泛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加深了青少年学生对传统文化的了解,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群。 

  五是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中国文化部和教育部一起,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大学的学术和教学资源支持。通过对以持有者和从业者为主体的传承人群的短期培训,帮助他们加深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强化对相关遗产知识、技艺和流变脉络的认识与把握,了解时代变迁带来的审美变化和社会需求变化,丰富艺术、材料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一些新的工具和方法。在培训中,我们还专门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列为必修课程,帮助传承人群加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尊重和弘扬。从2015年计划启动以来,已有1万多人参加了研修培训。2017年参与大学已达78所。到2020年,参加人数将超过10万。这项工作受到传承人和大学的普遍欢迎,日渐显现提高传承能力、扩大传承人群的多重效应,也为大学参与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保护与传承搭建了平台。 

  六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化生态环境实施整体性保护。2007年以来,中国文化部在17个省、区、市批准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些地方都具有遗产丰富的特点,设立专门的保护区,目的是将遗产和其得以孕育、滋养的文化生态环境一起保护。我们特别重视社区文化生活的作用和地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振兴与传统村落的社区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支持这些村落开展丰富多样的传习活动,使传承实践有更好的空间,传统村落的文化特性有更好的保持和弘扬。 

  以上是我和大家分享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些理念和实践做法。 

  各位同仁,各位朋友,保护各民族的文化遗产,推动民族文化的繁荣和兴盛,是现代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我们愿加强与世界各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传统友谊和务实合作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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